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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剧作家联盟是由中国作家协会(文化部所属)、中国影视音像交流协会(国家广电总局所属)支持,国内著名作家、评论家组成智慧团的“中华文艺·影视在线”主办,旨在帮助作家顺畅的与影视机构接轨,更好的“交流、探讨、规划”新形势下中国影视业的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,为促进中国影视业的繁荣与昌盛奏上一曲。
来吧,朋友们,为共同的目标、共同的喜好---影视文化,让我们共聚一堂吧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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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会员范围:凡国内及港、澳、台地区,海外华侨作家、创作者、文学爱好者均可入会,年龄不限。
2 会员不需必备上网条件,爱好文学者随时可以入会,具备上网条件者更佳。
3 思想健康、遵纪守法、热爱文学创作事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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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自愿申请报名;
2 填写报名表并返回中华剧作家联盟;
3 交纳年度会员费300元(主要用于邮资、材料费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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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本中心义务向会员传达影视机构对会员作品的评晰与建议;
2 本中心义务向会员传达影视机构及市场对剧本的需求行情,进而引导会员的创作动机;
3 本中心义务向会员传达当前的影视动态及市场行情;
注:以上“义务”工作均由本中心的“信息传达室”完成,谢谢合作!
4 享有优先参与“中华文艺·影视在线”举办的各项活动,如:影视交流研讨会、影视创作培训班等大型活动。(注:活动中发生的一系列活动费均自理,如:交通、食宿、学习等相关费用。)
5 免费并优先向影视机构推荐、宣传会员作品;以及优先考核加入本中心的“签约作家”。
6 入会的作者有权参与作家在线网的文稿交易市场活动,但需严格遵守该活动中所规定的规章制度。
7 会员可免费参加由“作家在线网”举办的笔会、讲座征文大赛,签名售出、网上与读者聊天等活动(如来京,交通、食宿须自理);
8 来京办事或参加活动、旅游等,本中心可代为安排交通、食宿,享受“作家在线网”会员饭店、餐厅的特别优惠及信息服务(限集体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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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凡加盟中华剧作家联盟的会员必须遵纪守法;
2 申请入会属自愿行为;
3 在参加活动中,自觉遵守本中心的活动规则;
4 按时交纳会费:会员会费为年度费用,自然续费应在第一次入会登记起,满365天后交纳第二年度会费,第二年度会费不交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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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:北京654信箱中华文艺·影视在线
电话:010-65080939 65080942 传真:010-65092515
会费汇款方式:
开户行: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分理处 帐号:041401040002017
户 名:北京东方朝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:110105700192170
注:请将汇款底联邮寄或传真到影视在线栏目组财务室 李俊(收) 以作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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