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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 社
长□ 阎长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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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总编辑□
赵 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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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辑□
韩朝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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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编辑□
王 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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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□
河北日报社
河北省杂文学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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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许可证号□
广字 1301024D000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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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003年 第十一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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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针砭,不揭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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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一 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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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当今杂文一大流弊,即“只针砭,不揭露”。反映在形式上,就是开篇“据报载”。先简约概述报刊(包括电视等媒体)披露的某则新闻事实,然后以此为由头展开议论和分析……且不说这些议论和分析是否到位和精当、尖锐和锋利、深刻和独到,至少这样的杂文给人的感觉是:杂文家只要针砭就够了,而对于需要针砭之事实的揭露和曝光,与杂文家无关,那是各类、各级媒体和记者们的事。你们当记者的给我从篮子里找出歪瓜烂梨来,至于“瓜”长“歪”了有什么不好,“梨”为什么会“烂”,或“烂梨”不可再食之类的“微言大义”、“直言谠议”,则是我们杂文家的强项,就不再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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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你们记者的驾了。倘若有人找上门来,说我家的“瓜”不“歪”,“梨”不“烂”,善于“保护自己”的杂文家则会神闲气定地摆出证据——我并没说你“歪瓜烂梨”,那是报刊上登的。嘿嘿!你想拿我咋样?
平心而论,“从报刊中来”本身不失为杂文的一种写法,而且在某些有识见的作者那儿,倘能“透过现象看本质”,或举一反三,由小见大,照样写成好杂文。但那些雷打不动地奉行“从报刊中来”、“只针砭,不揭露”之杂文模式的杂文家,是不是也太顾及写杂文的“保险系数”了?杂文固然以论说式的针砭为主,但勇于揭露、敢于暴露,像鲁迅那样“直面惨淡的人生”,也是杂文之批判性和战斗性的应有之义。不要总是等着人家把“盖子”揭开之后再“横眉怒目”。相形之下,新闻界(如央视的“焦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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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谈”、“新闻调查”节目组及揭露南丹矿难真相的记者等)在这方面
不乏杂文界学习之处。比起“针砭”的杂文,读者更喜欢“揭露”的
新闻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当然,杂文家的定位明显不同于新闻记者,
笔者也无非是希望他们在修好“针砭”之主课时,不要忘了还有“揭
露”之副课。“只针砭,不揭露”之套路倘若成为众多杂文家的共识
或积习,杂文作者保险则保险矣,但长此以往,杂文本身恐怕就岌岌
可危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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